表演工作坊成立後第一齣舞台劇
就是在1985年登場
鼎鼎大名的”那一夜,我們說相聲”
由李國修和李立群主演
開創了國內舞台劇的新頁也造成了轟動
到了1989年
”那一夜,我們說相聲”的續集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推出
一樣受到廣大的迴響
我當初從上國中時開始聽
聽到現在還是百聽不厭
最近開車上下班
再把這兩齣經典的舞台劇CD拿來放
雖然已經聽了數百遍
自已都可以從頭背到尾
不過聽到某些段子還是會心一笑
20年前的劇中諷刺政府高官的橋段
套到現在居然仍然完全符合
其中一個段子”語言的藝術”中說到
“所謂廢話就是聽起來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
它看起來是要講到問題的癥結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所以這種話它聽起來是很流暢但是註定是要作廢的。”
“不知道有多少社會精英都是受過這種嚴格的專業廢話訓練”
“部長從部裡面走出來,
記者圍上去訪問,
部長部長,這個問題大家都很關心,請您表示一下意見好嗎?
部長說: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
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所有的專家跟學者,
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而合適的辦法及措施,
相信大家一定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跟結局。”
“這是用細密的文字及反覆的詞句取勝,
但這還不是最高境界,
最高境界就不必這麼繁瑣了是吧!”
“另一個部長從部裡面走出來,
記者們蜂擁而上,
部長部長,全部的人都在等待您一個人的回答,
請您立刻表示一下意見!
部長:
ㄟ(低沈).........丫(低沈).........
我想.........這個.........
大家辛苦了.........”
最近看新聞看到各高官對媒體的回應
又讓我想起了這些段子的內容
好熟悉!
像是2/13記者訪問經濟部長有關茂德案的回答就很經典
記者:對於傳出茂德明天或是後天可能會停工,經濟部這邊是否有保證他們不要停工這樣的一個說法?(又有記者插話說明天是情人節耶)
部長:我覺得明天是情人節是蠻好的時光嘛。
記者:對這個停工的部分呢?
部長:我不是已經給了你答案了嗎。(有沒有人可以指點一下答案在那裡丫?)
資料來源是經濟部新聞稿不是我亂掰的
這種是標準的答非所問與言不及義的廢話
不過這也還不是最高境界
就如李立群所說:最高境界就不必這麼繁瑣
1/25除夕當天
馬英九和郝龍斌來到台北市浩然敬老院
記者問馬:「總統,有沒有跟市長討論到貓纜的問題?」
馬:「謝謝、謝謝。」
記者再問郝:「市長,有沒有跟總統說貓纜的事情?」
郝:「謝謝、謝謝。」
記者再追問一次
郝:「新年快樂。」
印像中馬在當市長時面對記者的回答都是用細密的文字及反覆的詞句取勝
沒想到當上總統後就進步到最高境界了
不過最厲害的還是郝市長啦!
市長還沒當幾年就已經是最高境界了
這才是真正的箇中高手
馬你要小心這號人物丫
每天看新聞都好像在聽相聲一樣
感謝大有為的政府給我們這些平民百姓無限的歡樂
2008年11月13日
法律四大公會聯合聲明
有關我之前寫的「中華民國憲法到那裡去了?我找不到!」
表達一些有關陳雲林來台
我們政府藐視憲法人權的一些看法
最近看到了台灣法學會、民間司改會、全國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
也針對了這次警察的作為發表了一篇聯合聲明 :
「反對國安及警察濫權、檢討集會遊行法存廢-聲援野草莓學運之訴求」
內容我不敢直接放在這
因為這些公會的成員全是搞法律的專業人士
萬一有什麼著作權的問題我可玩不過他們
放個網址連結應該沒問題
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asp?id=2309
這次警方的作為
不是單純的"處理有暇疵"這麼簡單而已
顯然已經對憲法所保障的人權有嚴重的侵害
才能搞到這麼多法律相關公會都出來要發表聲明
劉兆玄為此還是那張死臉不認錯
還敢說「這種事挺兩天就過去了」
這是什麼思維?
這是什麼死院長?
這樣也能當大學校長
難怪現在大學生的素質愈來愈差
馬英九丫!你自已也是學法的
本來以為你不會作事就算了
至少你人還算正直腦袋還算清楚
沒想到可以把台灣搞成這樣我真的是始料未及
真的看錯你了!
表達一些有關陳雲林來台
我們政府藐視憲法人權的一些看法
最近看到了台灣法學會、民間司改會、全國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
也針對了這次警察的作為發表了一篇聯合聲明 :
「反對國安及警察濫權、檢討集會遊行法存廢-聲援野草莓學運之訴求」
內容我不敢直接放在這
因為這些公會的成員全是搞法律的專業人士
萬一有什麼著作權的問題我可玩不過他們
放個網址連結應該沒問題
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asp?id=2309
這次警方的作為
不是單純的"處理有暇疵"這麼簡單而已
顯然已經對憲法所保障的人權有嚴重的侵害
才能搞到這麼多法律相關公會都出來要發表聲明
劉兆玄為此還是那張死臉不認錯
還敢說「這種事挺兩天就過去了」
這是什麼思維?
這是什麼死院長?
這樣也能當大學校長
難怪現在大學生的素質愈來愈差
馬英九丫!你自已也是學法的
本來以為你不會作事就算了
至少你人還算正直腦袋還算清楚
沒想到可以把台灣搞成這樣我真的是始料未及
真的看錯你了!
2008年11月12日
不知道大家在爽什麼?
民國97年11月11日
台灣第一次聲押卸任元首
可是案件送到台北地院開聲押庭後
大家都一直在等看阿扁到底會不會被收押
一直到了12日的早上六點多
最後終於被裁定收押
對很多人來說真的是歡欣鼓舞
萬惡的阿扁終於被關了起來
和大多數人一樣我不喜歡阿扁
我主觀的認定他和他的家人一定有污錢
是有罪的
但是在現在這個時候、這個階段
收押一位國家卸任元首是對的嗎?是妥適的嗎?
我個人認為這是對人權的一大傷害
大家在高興之餘
台灣的基本人權再一次的被踐踏
和大多數先進國家相同
台灣的法律是屬無罪推斷
就是說法律在証明你有罪之前
所有人都是無罪的
也就是說嫌犯在法院判決確定前是無罪的
無罪的人他的基本權力是不容被侵犯的
但是這也有例外
比如說殺人放火的通緝犯
人被抓到了但是還沒起訴還沒判決
在法律上他是無罪的
但因事証明確是有犯罪而且犯行重大
目前只是法律的程序還沒有走完
如果就這樣放他走可能你再也抓不回來了
所以才有羈押這種機制
確保在法律程序完成前他跑不掉、也不會再危害社會
這是法律上不得不的作為
但因為這種機制有危害人權之虞
除非必要否則不能隨便使用
回到這次阿扁被收押的事
目前檢查官還只是在調查案件的階段
換句話說你現在手上的証據還不是很完全
也許已經足夠証明阿扁有罪了
但是阿扁有串証之虞嗎?
案發到現在多久了
要串証早就串好了
那阿扁有逃亡之虞嗎?
這更好笑了
阿扁出入都有國安局人員保護
只要一踏出家門隨扈還要回報給長官
是要怎麼逃?
難不成把車隊開上漁船來偷渡嗎?
那阿扁有危害社會之虞嗎?
除了在電視上看他胡言亂語
看了會血壓飆高影響國民健康
把阿扁關起來的確是大快人心沒錯
但被關只是遲早的事
沒必要為了一時社會輿論及上面長官的壓力
現在就把阿扁押起來
傷害到的是台灣的基本人權
這個代價真的太大
法律不能受到社會氣氛及人為環境所影響
否則實在有違公平正義的原則
未來人民如何相信司法?
如果以這一次押阿扁的標準來看
馬英九不是更應該被收押嗎?
之前馬英久因特別費案被起訴
各位!是被起訴
檢查官已經調查完畢証據齊全而且認定有罪
這樣才能起訴的也
那為何不去押馬英九呢?
其實我也認為不押馬英九是正確的丫
因為他不可能逃亡、也沒有串証之虞嘛~~~
為何相同的標準押了陳水扁
大家就如此歡欣鼓舞?
陳水扁連起訴都還沒起訴呢!
人權如此被踐踏
真不知道大家在爽什麼?
從陳雲林第一天來台警察作為
到現在陳水扁收押的事件
只是再一次的更加確定
現在的國民黨
骨子裡還是那廿年前的國民黨
台灣的人權瞬間倒退了好幾十年丫
台灣第一次聲押卸任元首
可是案件送到台北地院開聲押庭後
大家都一直在等看阿扁到底會不會被收押
一直到了12日的早上六點多
最後終於被裁定收押
對很多人來說真的是歡欣鼓舞
萬惡的阿扁終於被關了起來
和大多數人一樣我不喜歡阿扁
我主觀的認定他和他的家人一定有污錢
是有罪的
但是在現在這個時候、這個階段
收押一位國家卸任元首是對的嗎?是妥適的嗎?
我個人認為這是對人權的一大傷害
大家在高興之餘
台灣的基本人權再一次的被踐踏
和大多數先進國家相同
台灣的法律是屬無罪推斷
就是說法律在証明你有罪之前
所有人都是無罪的
也就是說嫌犯在法院判決確定前是無罪的
無罪的人他的基本權力是不容被侵犯的
但是這也有例外
比如說殺人放火的通緝犯
人被抓到了但是還沒起訴還沒判決
在法律上他是無罪的
但因事証明確是有犯罪而且犯行重大
目前只是法律的程序還沒有走完
如果就這樣放他走可能你再也抓不回來了
所以才有羈押這種機制
確保在法律程序完成前他跑不掉、也不會再危害社會
這是法律上不得不的作為
但因為這種機制有危害人權之虞
除非必要否則不能隨便使用
回到這次阿扁被收押的事
目前檢查官還只是在調查案件的階段
換句話說你現在手上的証據還不是很完全
也許已經足夠証明阿扁有罪了
但是阿扁有串証之虞嗎?
案發到現在多久了
要串証早就串好了
那阿扁有逃亡之虞嗎?
這更好笑了
阿扁出入都有國安局人員保護
只要一踏出家門隨扈還要回報給長官
是要怎麼逃?
難不成把車隊開上漁船來偷渡嗎?
那阿扁有危害社會之虞嗎?
除了在電視上看他胡言亂語
看了會血壓飆高影響國民健康
把阿扁關起來的確是大快人心沒錯
但被關只是遲早的事
沒必要為了一時社會輿論及上面長官的壓力
現在就把阿扁押起來
傷害到的是台灣的基本人權
這個代價真的太大
法律不能受到社會氣氛及人為環境所影響
否則實在有違公平正義的原則
未來人民如何相信司法?
如果以這一次押阿扁的標準來看
馬英九不是更應該被收押嗎?
之前馬英久因特別費案被起訴
各位!是被起訴
檢查官已經調查完畢証據齊全而且認定有罪
這樣才能起訴的也
那為何不去押馬英九呢?
其實我也認為不押馬英九是正確的丫
因為他不可能逃亡、也沒有串証之虞嘛~~~
為何相同的標準押了陳水扁
大家就如此歡欣鼓舞?
陳水扁連起訴都還沒起訴呢!
人權如此被踐踏
真不知道大家在爽什麼?
從陳雲林第一天來台警察作為
到現在陳水扁收押的事件
只是再一次的更加確定
現在的國民黨
骨子裡還是那廿年前的國民黨
台灣的人權瞬間倒退了好幾十年丫
2008年11月4日
中華民國憲法到那裡去了?我找不到!
昨天11/3中國海協會長陳雲林來台
並將於今天進行兩岸協商
這對台灣、大陸、以及國際上來說都是歷史性的一刻
但是從陳雲林一下飛機的那一刻起
所到之處抗議不斷
而台灣的警方更是出動5000人次以上的警力進行維安
昨天快下班時從辦公室往外看到101週邊路口
一大票警察在十字路中間一字排開封路
場面實在是很壯觀
在信義路辦公室上了五、六年的班
因為101大樓的關係看過不少大場面
這次真的讓人傻眼了
101週邊封路不是第一次
以前警方封路
都是把交通三角錐往路中間一放就好了
頂多路口再站兩三個警察
這次把警察(還不是交警呦!是有帶噴仔的警察)當成三角錐
一字排開在馬路中間封路
哇靠!
美國總統來都不知道有沒有這種排場
回家看電視新聞
才知道原來我是大驚小怪了
有人拿國旗走在路上被警察架走
有民意代表在圓山飯店住房
因為在陽台掛布條被警察破門也被架走
也有新聞記者因為拍攝抗議民眾與警方的衝突
被警方罵三字經
看完我真的不禁懷疑
中華民國憲法到那裡去了
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力被警察踐踏在地上
台灣什麼時候變成了警察國家了?
台灣號稱是民主法治的國家
可貴之處在於即使是公權力都必需要依法行事
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力不容受侵害
在合法的範圍內人民可以自由的表達不同的意見
但是看了昨天台灣警察鋪天蓋地的強勢行動
看了令人噁心搖頭
民意代表入住圓山飯店客房
警方沒有搜索票、也沒有立即危險的行為、更不是現行犯
就破門進入客房
在路邊施放氣球也被警方驅離
拿國旗走在路上被架走
以上的行為
一來並非犯法之行為
二來也無影響陳雲林人身安全之慮
在民主國家來說這是絕對容許的
為何要把台灣搞得像中國大陸一樣
踐踏民主踐踏憲法
陳雲來是政府請來的客人
保護他的安全是理所當然
要出動幾萬警察大軍我都沒有意見
但是拜託
請政府再把憲法拿出來好好讀一遍
什麼是該作的什麼是不該作的這種事情自已要很清楚
如果有不相干的人想要接近陳雲林
可能會影響到人身安全或是會談的過程
那就把他架出去斃了不要客氣!
不對!架出去關起來啦!
但如果只是抗議民眾在週邊喊喊口號
唱唱愛國歌曲
放放氣球掛掛布條
除非有違反什麼法令
否則你是沒有權力去動他的
抗議者是有權力去表達他們不同的聲音
這才是民主國家可貴之處
沒必要為了讓大陸來的客人感覺像在家裡一樣親切
也把台灣搞得像在大陸一樣沒有人權
之前紅衫軍在街頭搞了幾個月表達不同的意見
也沒有看到警察這麼積極丫
而且嚴格的來說紅衫軍的集會還是違法的勒
光這點民進黨政府就比國民黨有氣度多了
自由民主的氣度
國民黨到現在還是習於專制獨裁的本性
很多事情自然不會拿捏不懂處理
不過有件事倒是要稱讚一下馬英九
馬英九也針對昨天警察的行為也看不下去表示意見
說維安執法不應過當
畢境是鞋猴的人~~
不是啦!是學法的人
法治的觀念還是比較強
比起郝龍彬軍閥思想
及連戰、吳伯雄老國民黨獨裁思想要好上許多
只是馬英九鬥得過他們嗎?
並將於今天進行兩岸協商
這對台灣、大陸、以及國際上來說都是歷史性的一刻
但是從陳雲林一下飛機的那一刻起
所到之處抗議不斷
而台灣的警方更是出動5000人次以上的警力進行維安
昨天快下班時從辦公室往外看到101週邊路口
一大票警察在十字路中間一字排開封路
場面實在是很壯觀
在信義路辦公室上了五、六年的班
因為101大樓的關係看過不少大場面
這次真的讓人傻眼了
101週邊封路不是第一次
以前警方封路
都是把交通三角錐往路中間一放就好了
頂多路口再站兩三個警察
這次把警察(還不是交警呦!是有帶噴仔的警察)當成三角錐
一字排開在馬路中間封路
哇靠!
美國總統來都不知道有沒有這種排場
回家看電視新聞
才知道原來我是大驚小怪了
有人拿國旗走在路上被警察架走
有民意代表在圓山飯店住房
因為在陽台掛布條被警察破門也被架走
也有新聞記者因為拍攝抗議民眾與警方的衝突
被警方罵三字經
看完我真的不禁懷疑
中華民國憲法到那裡去了
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力被警察踐踏在地上
台灣什麼時候變成了警察國家了?
台灣號稱是民主法治的國家
可貴之處在於即使是公權力都必需要依法行事
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力不容受侵害
在合法的範圍內人民可以自由的表達不同的意見
但是看了昨天台灣警察鋪天蓋地的強勢行動
看了令人噁心搖頭
民意代表入住圓山飯店客房
警方沒有搜索票、也沒有立即危險的行為、更不是現行犯
就破門進入客房
在路邊施放氣球也被警方驅離
拿國旗走在路上被架走
以上的行為
一來並非犯法之行為
二來也無影響陳雲林人身安全之慮
在民主國家來說這是絕對容許的
為何要把台灣搞得像中國大陸一樣
踐踏民主踐踏憲法
陳雲來是政府請來的客人
保護他的安全是理所當然
要出動幾萬警察大軍我都沒有意見
但是拜託
請政府再把憲法拿出來好好讀一遍
什麼是該作的什麼是不該作的這種事情自已要很清楚
如果有不相干的人想要接近陳雲林
可能會影響到人身安全或是會談的過程
那就把他架出去斃了不要客氣!
不對!架出去關起來啦!
但如果只是抗議民眾在週邊喊喊口號
唱唱愛國歌曲
放放氣球掛掛布條
除非有違反什麼法令
否則你是沒有權力去動他的
抗議者是有權力去表達他們不同的聲音
這才是民主國家可貴之處
沒必要為了讓大陸來的客人感覺像在家裡一樣親切
也把台灣搞得像在大陸一樣沒有人權
之前紅衫軍在街頭搞了幾個月表達不同的意見
也沒有看到警察這麼積極丫
而且嚴格的來說紅衫軍的集會還是違法的勒
光這點民進黨政府就比國民黨有氣度多了
自由民主的氣度
國民黨到現在還是習於專制獨裁的本性
很多事情自然不會拿捏不懂處理
不過有件事倒是要稱讚一下馬英九
馬英九也針對昨天警察的行為也看不下去表示意見
說維安執法不應過當
畢境是鞋猴的人~~
不是啦!是學法的人
法治的觀念還是比較強
比起郝龍彬軍閥思想
及連戰、吳伯雄老國民黨獨裁思想要好上許多
只是馬英九鬥得過他們嗎?
2008年10月20日
失敗的總統、失敗的經濟
前兩天在車上聽廣播報新聞
有一則新聞聽到差點沒吐血
新聞的內容大至如下:
我們偉大的行政院長小劉
週末為了拼台灣經濟
到百貨公司逛街採買台灣製的商品
包函了一件兩千多元的襯衫
還有一台DVD Player
小劉在選購商品時還再三確定是不是MIT的
他希望藉由實際的行動來支持台灣的經濟
相關新聞連結如下: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19/2/17w88.html
唉~~
你是行政院長也
作點有用的事情可以嗎
不要小鼻子小眼睛的作一些平民百姓作得到的事情
你的權力影響力比老百姓大太多了
多多利用你的權力作你該作的事
你以為這樣作可以改善經濟嗎?
你要帶頭買東西誰要理你丫?
也不先照照鏡子你又不是林志玲
還有已經是什麼時代了還在DVD Player勒
好歹也像我的勇士朋友買個藍光PS3和60寸電漿吧(這個即將入手!)
還好意思帶一票記者來看你買東西
真的是笑死人了
台灣的內閣格局小成這樣
這種小鼻子小眼睛的採購還敢拿出來炒新聞
失敗!
浪費時間不去想怎麼改善經濟,還有時間逛百貨公司
失敗!
佔用新聞版面浪費社會資源
失敗!
讓我聽得一肚子火
失敗中的失敗
不過這種變態拼經濟的始作俑者
不是別人
正是我們的馬先生
小劉只是個馬屁狗官跟在他屁股後面買商品拼經濟
小馬丫小馬
上任一百多天你到底作了什麼事丫?
剪綵、請吃飯、颱風來了坐鎮指揮中心、上街買東西?
這些事情在你作市長的時候還作得不夠多不夠過癮嗎?
作點你這個位子該作的事好嗎?
你坐在最頂點的位置
眼光視野可不可以也拉高一點?
換個位子了
你也該換個腦袋了
不然選你作總統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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