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4日

房子開工了

據我媽說我是在台大醫院出生的
之後就一直住在台北市
標準土生土長的台北人
在這種情況下我的戶籍設在台北市也是很合理的

可是到大學的時候
老爸突然要把我的戶籍遷到鄉下
因為鄉下阿公留下來一些農地要繼承
可是當年土地法的限制
非農民身份不能擁有農地
我老爸神通廣大也不知道怎麼弄的
把我的身份証背面的職業欄弄出了兩個字
"幫農"
從此我這個連什麼花什麼草都分不清楚的台北土包子
就變成了這小小一塊地名義上的主人

一開始戶籍遷到鄉下對我沒什麼差別
可是到了選舉的投票日問題就來了
投個票還要跑回鄉下蠻不方便的
沒辦法像平常人早上起床穿個拖鞋就去隔壁國小投票
2004年為了投給2630一票
台北新竹硬是開了快三個小時的車
2630你真的對不起我丫!

更不方便的是不知道要投給誰
如果是縣長選舉還OK
候選人名字大致上還有聽過
縣議員才是真正考驗的開始
選舉公報拿來看長長一串沒聽過的名單
要命的是公報都是寄到戶籍地
也就是說除非我剛好前一個星期有回鄉下
我只能在投票當天回去之後才看得到
那有時間研究這麼多丫
只能看這個人長得順不順眼
如果學經歷OK剛好又是跟我同姓的大概就是他了
我也不希望這樣但是真的沒辦法

結婚生小孩之後
因為台北市福利比較好
小婆小孩全都設籍台北
只有我孤伶伶一個人在鄉下到現在
現在政府說要發消費券我還在頭痛要怎麼去領勒

這塊地平常就這麼放著種柚子樹沒特別去管
到了去年爸退休後開始計畫在鄉下蓋個房子
以後可以回到鄉下住
爸就找了一位台中的建築師來設計、監造
原來蓋個房子比想像的要複雜很多
這一談談了有一年吧

總算!
在2008年的11月22日
開工了!
對我們家來說可是值得記念的大事
爸把畢生的精力資源都投在這兒了
真的要有很大的勇氣
爸!恭喜了!



就是這塊地讓我到現在都還是農民身份


東看看西看看,房子真的不好蓋



開工拜拜保佑平安


動土了





和謝建築師、土木專家姊夫討論

2008年11月13日

法律四大公會聯合聲明

有關我之前寫的「中華民國憲法到那裡去了?我找不到!」
表達一些有關陳雲林來台
我們政府藐視憲法人權的一些看法

最近看到了台灣法學會、民間司改會、全國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
也針對了這次警察的作為發表了一篇聯合聲明 :
「反對國安及警察濫權、檢討集會遊行法存廢-聲援野草莓學運之訴求」

內容我不敢直接放在這
因為這些公會的成員全是搞法律的專業人士
萬一有什麼著作權的問題我可玩不過他們
放個網址連結應該沒問題
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asp?id=2309

這次警方的作為
不是單純的"處理有暇疵"這麼簡單而已
顯然已經對憲法所保障的人權有嚴重的侵害
才能搞到這麼多法律相關公會都出來要發表聲明

劉兆玄為此還是那張死臉不認錯
還敢說「這種事挺兩天就過去了」
這是什麼思維?
這是什麼死院長?
這樣也能當大學校長
難怪現在大學生的素質愈來愈差

馬英九丫!你自已也是學法的
本來以為你不會作事就算了
至少你人還算正直腦袋還算清楚
沒想到可以把台灣搞成這樣我真的是始料未及
真的看錯你了!

2008年11月12日

不知道大家在爽什麼?

民國97年11月11日
台灣第一次聲押卸任元首
可是案件送到台北地院開聲押庭後
大家都一直在等看阿扁到底會不會被收押
一直到了12日的早上六點多
最後終於被裁定收押
對很多人來說真的是歡欣鼓舞
萬惡的阿扁終於被關了起來

和大多數人一樣我不喜歡阿扁
我主觀的認定他和他的家人一定有污錢
是有罪的
但是在現在這個時候、這個階段
收押一位國家卸任元首是對的嗎?是妥適的嗎?
我個人認為這是對人權的一大傷害
大家在高興之餘
台灣的基本人權再一次的被踐踏

和大多數先進國家相同
台灣的法律是屬無罪推斷
就是說法律在証明你有罪之前
所有人都是無罪的
也就是說嫌犯在法院判決確定前是無罪的
無罪的人他的基本權力是不容被侵犯的

但是這也有例外
比如說殺人放火的通緝犯
人被抓到了但是還沒起訴還沒判決
在法律上他是無罪的
但因事証明確是有犯罪而且犯行重大
目前只是法律的程序還沒有走完
如果就這樣放他走可能你再也抓不回來了
所以才有羈押這種機制
確保在法律程序完成前他跑不掉、也不會再危害社會
這是法律上不得不的作為
但因為這種機制有危害人權之虞
除非必要否則不能隨便使用

回到這次阿扁被收押的事
目前檢查官還只是在調查案件的階段
換句話說你現在手上的証據還不是很完全
也許已經足夠証明阿扁有罪了

但是阿扁有串証之虞嗎?
案發到現在多久了
要串証早就串好了

那阿扁有逃亡之虞嗎?
這更好笑了
阿扁出入都有國安局人員保護
只要一踏出家門隨扈還要回報給長官
是要怎麼逃?
難不成把車隊開上漁船來偷渡嗎?

那阿扁有危害社會之虞嗎?
除了在電視上看他胡言亂語
看了會血壓飆高影響國民健康

把阿扁關起來的確是大快人心沒錯
但被關只是遲早的事
沒必要為了一時社會輿論及上面長官的壓力
現在就把阿扁押起來
傷害到的是台灣的基本人權
這個代價真的太大
法律不能受到社會氣氛及人為環境所影響
否則實在有違公平正義的原則
未來人民如何相信司法?

如果以這一次押阿扁的標準來看
馬英九不是更應該被收押嗎?
之前馬英久因特別費案被起訴
各位!是被起訴
檢查官已經調查完畢証據齊全而且認定有罪
這樣才能起訴的也
那為何不去押馬英九呢?

其實我也認為不押馬英九是正確的丫
因為他不可能逃亡、也沒有串証之虞嘛~~~
為何相同的標準押了陳水扁
大家就如此歡欣鼓舞?
陳水扁連起訴都還沒起訴呢!
人權如此被踐踏
真不知道大家在爽什麼?

從陳雲林第一天來台警察作為
到現在陳水扁收押的事件
只是再一次的更加確定
現在的國民黨
骨子裡還是那廿年前的國民黨
台灣的人權瞬間倒退了好幾十年丫

2008年11月7日

"Bite by a dog in thigh"

昨天下班開車去新莊接昊昊回家
下高架橋到新莊時
想說直昇機有個配件要買
就順路彎進新樹路上常去的一家模型店
店的位置在很小的巷子裡
前後都是鐵皮工廠

停好車我就朝著店的方向走
突然衝出來三四隻狗對我吠
哼!
拎杯什麼場面沒見過
遇到這種情況不要理牠們繼續走就沒錯了
才走兩步一隻黑狗衝上來咬了我大腿一口
E04!還真咬勒!

趕快閃進店裡面看了一下
還好褲子沒破也沒有很痛
應該只是被狗鼻子撞了一下吧
死小黑居然敢咬人
你不知道冬天快到了嗎?
冬天黑狗的"非自然死亡率"可是超級高的勒
還不低調一點這麼囂張

很快的買完東西後開車去接昊昊回家
在路上腳愈來愈痛
把褲管拉上來一看居然有個齒痕還有點腫起來

回到家自已上了藥到隔壁爸媽家吃飯
大家聽到我被狗咬好像都很樂
還給我開玩笑叫我晚上不要亂叫
你們好樣的!
把自已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悲慘之上

可是爸一聽到我被咬
臉一沉!頭上出現陰影
很嚴肅的說:
「爸以前小的時候,
有一位五十多歲住在對面的鄰居,
被狗咬了之後得了狂犬病,
發病時就像瘋狗一樣的叫,
還會流口水,看到人也會亂咬,
如果你被咬到也會被傳染,
最後叫了一個多禮拜就死了。」
最後爸還補上一句:
好慘丫~~~

哇靠!原來狂犬病是會死人的我怎麼都不知道
而且還是"死得很難看""死得很慘"
這時大家歡樂的氣氛馬上急轉直下
叫我趕快去醫院打狂犬病疫苗
我也沒心情吃飯了
馬上就到景美醫院報到

到了醫院裡面燈火通明但空無一人
好詭異的氣氛丫
掛完了號因為只有我一個病人
就直接進了診療室

醫生:「你怎麼了?」
我:「我傍晚的時候大腿被狗咬了一下,想來打個疫苗」
醫生:「那我們先幫你處理一下傷口,再來打個破傷風」
我:「疑?我是被狗咬也,是不是也要打個狂犬病?」
醫生很冷酷的回了一句:「台灣沒有狂犬病」
一邊回話一邊在電腦上打我的病歷
"Bite by a dog in thigh"
我以為病歷應該寫什麼撕裂傷之類的
被狗咬是我剛剛跟你說的
你怎麼就直接寫到病歷裡了呢?
難不成車禍的病人病歷上會寫"Hit by a truck in head"嗎?

打完破傷風到櫃台付錢
剛剛幫我上藥的另一個醫生走出來
我又問了一次是不是不需要打狂犬病
醫生回我一模一樣的話:「台灣沒有狂犬病」
我在想醫生一定覺得我很怪
說不定我真的有狂犬病勒~~


「台灣沒有狂犬病」
這句話就深深的烙印在我的心裡
"Bite by a dog in thigh"
大概也是我這輩子最特別的病歷吧

老爸丫!
你的故事真的還蠻嚇人的
不過那是五六十年前的事了
台灣在民國48年之後就沒再有人得過狂犬病了(事後網路查資料)
我都還沒出生吶!!
不過得了狂犬病的死亡率是100%
的確是蠻恐怖的

2008年11月4日

中華民國憲法到那裡去了?我找不到!

昨天11/3中國海協會長陳雲林來台
並將於今天進行兩岸協商
這對台灣、大陸、以及國際上來說都是歷史性的一刻
但是從陳雲林一下飛機的那一刻起
所到之處抗議不斷
而台灣的警方更是出動5000人次以上的警力進行維安

昨天快下班時從辦公室往外看到101週邊路口
一大票警察在十字路中間一字排開封路
場面實在是很壯觀
在信義路辦公室上了五、六年的班
因為101大樓的關係看過不少大場面
這次真的讓人傻眼了

101週邊封路不是第一次
以前警方封路
都是把交通三角錐往路中間一放就好了
頂多路口再站兩三個警察
這次把警察(還不是交警呦!是有帶噴仔的警察)當成三角錐
一字排開在馬路中間封路
哇靠!
美國總統來都不知道有沒有這種排場

回家看電視新聞
才知道原來我是大驚小怪了
有人拿國旗走在路上被警察架走
有民意代表在圓山飯店住房
因為在陽台掛布條被警察破門也被架走
也有新聞記者因為拍攝抗議民眾與警方的衝突
被警方罵三字經

看完我真的不禁懷疑
中華民國憲法到那裡去了
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力被警察踐踏在地上
台灣什麼時候變成了警察國家了?

台灣號稱是民主法治的國家
可貴之處在於即使是公權力都必需要依法行事
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力不容受侵害
在合法的範圍內人民可以自由的表達不同的意見

但是看了昨天台灣警察鋪天蓋地的強勢行動
看了令人噁心搖頭
民意代表入住圓山飯店客房
警方沒有搜索票、也沒有立即危險的行為、更不是現行犯
就破門進入客房
在路邊施放氣球也被警方驅離
拿國旗走在路上被架走
以上的行為
一來並非犯法之行為
二來也無影響陳雲林人身安全之慮
在民主國家來說這是絕對容許的
為何要把台灣搞得像中國大陸一樣
踐踏民主踐踏憲法

陳雲來是政府請來的客人
保護他的安全是理所當然
要出動幾萬警察大軍我都沒有意見
但是拜託
請政府再把憲法拿出來好好讀一遍
什麼是該作的什麼是不該作的這種事情自已要很清楚

如果有不相干的人想要接近陳雲林
可能會影響到人身安全或是會談的過程
那就把他架出去斃了不要客氣!
不對!架出去關起來啦!

但如果只是抗議民眾在週邊喊喊口號
唱唱愛國歌曲
放放氣球掛掛布條
除非有違反什麼法令
否則你是沒有權力去動他的
抗議者是有權力去表達他們不同的聲音
這才是民主國家可貴之處

沒必要為了讓大陸來的客人感覺像在家裡一樣親切
也把台灣搞得像在大陸一樣沒有人權
之前紅衫軍在街頭搞了幾個月表達不同的意見
也沒有看到警察這麼積極丫
而且嚴格的來說紅衫軍的集會還是違法的勒
光這點民進黨政府就比國民黨有氣度多了
自由民主的氣度
國民黨到現在還是習於專制獨裁的本性
很多事情自然不會拿捏不懂處理

不過有件事倒是要稱讚一下馬英九
馬英九也針對昨天警察的行為也看不下去表示意見
說維安執法不應過當
畢境是鞋猴的人~~
不是啦!是學法的人
法治的觀念還是比較強
比起郝龍彬軍閥思想
及連戰、吳伯雄老國民黨獨裁思想要好上許多
只是馬英九鬥得過他們嗎?